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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411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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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2345

  借款人名称济南天桥经济贸易发展集团总公司山东丹侬泰德制衣有限公司济南丝绸印染厂济南永泉练染有限公司济南天桥工业机电设备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96年中信A 字第 083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97年中信A 字第 058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97年中信A 字第 070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96年中信A 字第 095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 96)中信A 字第176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担保人名称

    济南丝绸印染厂,济南市天成对外贸易公司

    北京丹侬企业集团、济南丝绸印染厂济南丝绸印染厂济南丝绸印染厂济南丝绸印染厂

  担保合同编号

    96年中信办A 字第083号保证合同, 96年中信办A 字第083号抵押合同

    97年中信A 字第058号保证合同两份、及 97 年中信A字第058号抵押合同

    97年中信A 字第070号抵押合同

    96年中信A 字第095号保证合同、96年中信A 字第095号抵押合同

    ( 96)中信A 字第176 号保证合同;( 96 )中信A字第176号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4年11月25日

    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 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南天瑞工贸开发中心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南天瑞工贸开发中心,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济南天瑞工贸开发中心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原贷款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