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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中心市北交易处将迁新址

市北房屋交易需到南京路办理

  • 日期:20090827
  • 作者:□记 者 宋珊珊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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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 者  宋珊珊

    26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该中心所属市北交易处将迁至南京路236-2、3 号,新的市北交易处功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全面,将于9月 1日正式启用。

    据了解,与以前最大的不同是,新的市北交易处启用后,市北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申办房地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补(换)发登记,以及市北区域内“ 手拉手”成交的二手房网上签约等业务,均必须到市北交易处办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不再受理市北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登记业务。

    新的市北交易处业务办理模式除房地产初始登记、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商品房预售许可、在建工程抵押、查封登记等业务仍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外,其他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均在新的市北交易处办理,此举将极大的方便市北区居民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