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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再套“紧箍咒”

  • 日期:20090827
  • 作者:□通讯员 周向英 □记 者 张希文
  •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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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类人6种行为将被约谈和警示

    □通讯员  周向英

    □记  者  张希文

    本报8月 26日讯为严格耕地保护,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临沂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日前联合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约谈办法》,明确对 4类人6种行为进行约谈和警示。

    据悉,该办法就有关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土地的负责人等 4类人进行约谈和警示。

    同时,对 6类行为进行约谈,即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 10% 以上或虽未达到 10% ,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落实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土地执法监察目标责任书等不力,没有完成预期目标任务的;对违法行为制止不力,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上级挂牌督办、交办的重大案件及事项进度缓慢的;县级部门间工作不配合、消除违法用地不力的;其他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强调,被约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完成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整改报告。在规定时间内,被约谈人没有完成整改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