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原县农村到日照打工的王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传销人杨某,在其一番“传销赚钱容易”的诱惑下,交纳了3000元的会费,加入了某化妆品的传销组织。随后,急于发展下线拿提成的王某,把发展目标瞄准了亲朋好友,返回老家先后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将妹妹一家两口、姐夫、姨、哥哥、朋友等22 人发展成下线,非法经营数额66000元,成为某化妆品传销组织中的 C 级传销培训员。去年8 月,王某被公安人员抓获,随后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日前,王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目前,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农村群众对传销还不了解的机会,从市区转向农村,案件时有发生,这应当引起广大农村群众的注意。希望大家能增强防范意识,远离传销,不要相信任何参与传销能够快速致富的谎言欺骗,更不要抱着试试看和好奇的心理加入传销组织。(赵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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