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5月5日电 从今年5月份起,《浙江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今后在浙江省,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实物救助为主,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采用现金救助。
办法将对各级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浙江省民政厅事务处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细化并规范了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救助资金将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及其他必要开支。
办法将对各级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浙江省民政厅事务处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细化并规范了救助补助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救助资金将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改造及其他必要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