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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开推试点

  • 日期:201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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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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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报讯(记者 王雅洁)日前,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3日,三部委联合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试点工作。

    据了解,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在此次试点工作中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标的为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装备产品。

    保监会在给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以及中保协的试点通知中指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同时强调,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投保,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综合保险产品进行承保,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用户为保险受益人,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具有价值量大、创新性强、风险大的特点,并缺乏历史风险经验数据。对此,保监会特别指出,试点期间鼓励保险公司自主组成共保体开展试点工作,共保体应制定共保体章程,明确运作模式、成员进入退出机制和行为规范等;应签订共保体合作协议明确各成员权利义务;应使用统一的示范产品条款。

    据了解,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产品作为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由中保协制定统一的示范条款,并公开发布。

    对于此次试点工作,保监会表示,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成果转化引入保险补偿机制,是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加快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