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经济导报>观察 A3

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方案获批实施

●推进韩元挂牌交易●试点涉海中小企业联保贷款

  • 日期:20140627
  • 作者:
  • 来源:经济导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导报讯(记者 孙罗南) 经济导报记者25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方案》(下称《方案》) 已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这一方案。国家发改委指出,青岛西海岸新区位于京津冀都市圈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紧密联系的中间地带 ,是沿黄河流域主要出海通道和亚欧大陆桥东部重要端点,具有辐射内陆、连通南北、面向太平洋的战略区位优势,海洋科技优势突出,港口航运实力雄厚,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积极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高水平建设,对引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创新发展、打造海洋强国战略支点和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具有重大意义。本月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国务院已于3日批复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要求努力将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成为“海洋科技自主创新领航区、深远海开发战略保障基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先导区和陆海统筹发展试验区”,为探索全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新路径发挥示范作用。《方案》提出,到2020年,构建海洋科技创新引领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格局,形成先进制造业发达、现代服务业繁荣的海洋产业体系,建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幸福、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化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000亿元,海洋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人口规模240万,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推动青岛成为蓝色经济领军城市。《方案》提出,青岛市要加大对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稳妥地研究探索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外汇管理等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引进日、韩金融机构,推进韩元在境内银行间区域市场挂牌交易,促进中日韩货币互换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研究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方法路径和有关方案,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推进实施。支持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到新区开展业务。支持民间资本根据有关规定发起或参与设立中小金融机构,探索研究设立政府出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可行性,开展涉海中小企业联保贷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