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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举行网上立法听证

《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征集听证陈述人

  • 日期:20100616
  • 作者:记者 姜玉泰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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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姜玉泰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 29日就《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此次网上听证拟通过报名或邀请,确定 8至10名陈述人。据悉,本次立法听证全程采用网络交流方式进行,这也是我省首次进行网上立法听证。

    拟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单位,报名时应提供对听证内容的书面意见,表明所持观点,提供本人或本机关、本单位代表的姓名、性别、专业或职业背景、居住地址、有效证件和联系方式。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代表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人数大体相当的原则和报名的先后顺序、报名人的地区分布、行业特点、专业知识确定陈述人,并将书面或口头通知。报名参加陈述的公民、机关、单位,需要在6月 10日至6月 20日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系。联系方式包括:电话:0531-86082455,86082462;传真:0531-86098762;电子邮件:sdrdfgw @126.com ,fgwxzfzc@126.com 。

    据悉,《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刊登在山东人大立法网〈www.sdrdlf.gov.cn〉、山东旅游政务网〈www.sdta.gov.cn〉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