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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机动车尾气超标不得上路

  • 日期:20091112
  • 作者:记者 彭 辉 通讯员李 润
  •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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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彭  辉  通讯员 李  润 报道

    本报威海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联合公安交警支队在市区部分路段设置临时检测点,对查出的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交警部门责令车主对排放系统进行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上路。”威海市环保局局长毕复安11月10日告诉记者。

    目前,威海市汽车保有量近 25万辆,最近两年年均增幅达到15% ,现在每天挂牌的新车有 140辆左右。大量机动车上路行驶,对保持城市空气质量提出了更大挑战。据测算,威海城市大气污染源的 80%左右来自机动车尾气。

    为此,威海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威海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机动车实施环保标志等级管理,严禁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在用机动车上路行驶。威海市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对原有的5条机动车检测线和新上的3条机动车检测线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使其具备全面的机动车检测能力,要求相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凡达不到技术标准的,不得从事机动车排气检测工作。

    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抽查行动,对涉污车辆采取果断措施。一些处于延缓报废期的大型客车尾气排放超标严重,交警部门将组织专项行动进行路面查纠,一经发现马上予以查扣,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强制其办理报废手续。此外,交警部门准备将大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车辆年检的第一步骤,若尾气排放超标则无法通过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