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将评选首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

2021-04-13 作者: 姜斌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姜斌 报道
  本报滨州讯 4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4-6月,滨州市将举行首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获评人员将颁发证书,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
  据了解,参评对象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身份证居住地为滨州市乡镇及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返乡创业劳动者(包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负责人或合伙人,该经济实体持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2018年3月31日以前注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重要突破,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创业事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示范性等特点,能够对返乡创业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荣誉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
  □记者 姜斌 报道
  本报滨州讯 4月8日,记者从滨州市人社局获悉,今年4-6月,滨州市将举行首届“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评选活动,获评人员将颁发证书,分别给予3万元奖励。
  据了解,参评对象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身份证居住地为滨州市乡镇及乡镇以下、曾离开户籍所在地、有外出务工经历的返乡创业劳动者(包括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为所创办经济实体法人、负责人或合伙人,该经济实体持续正常经营3年以上(2018年3月31日以前注册);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依法纳税,诚信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经济实体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重要突破,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创业事迹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示范性等特点,能够对返乡创业工作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山东省“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荣誉的个人,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