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04-09 作者: 左丰岐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枣庄讯 4月1日,记者从枣庄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委政法委牵头法、检、公、司四部门出台了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加速度”。
  “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释放巨大‘法治红利’,正成为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当前,在全市全面开展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进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政法机关大有可为。”枣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信说。
  今年,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培育壮大“6+3”现代产业体系,动员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大抓工业、抓大产业”导向,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凝心聚力推动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破题起势。
  枣庄市委政法委研究提出了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10条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市直政法各部门结合10条指导意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分别研究确定服务保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10条具体措施。
  枣庄市委政法委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最大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提升供给质量,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加强对各类企业自由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对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历史旧账。
  健全完善涉企法治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涉企服务管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枣庄市法律智库、法律顾问团(组)作用,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跟踪服务。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法机关既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履责担当,又要守牢法纪底线,形成浓厚的亲商、护商、安商氛围,使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的获得感。
  □记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枣庄讯 4月1日,记者从枣庄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枣庄市委政法委牵头法、检、公、司四部门出台了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实施意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加速度”。
  “法治化营商环境能够释放巨大‘法治红利’,正成为吸引投资者的核心竞争力。当前,在全市全面开展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进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政法机关大有可为。”枣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成信说。
  今年,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培育壮大“6+3”现代产业体系,动员全市上下牢固树立“大抓工业、抓大产业”导向,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凝心聚力推动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破题起势。
  枣庄市委政法委研究提出了全市政法机关服务“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10条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自觉把政法工作置于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市直政法各部门结合10条指导意见,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分别研究确定服务保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10条具体措施。
  枣庄市委政法委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努力实现最大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提升供给质量,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加强对各类企业自由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保护,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要以历史和发展的眼光予以对待,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疑罪从无等原则,公正处理,不盲目翻历史旧账。
  健全完善涉企法治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涉企服务管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枣庄市法律智库、法律顾问团(组)作用,为三年攻坚突破行动提供法律咨询和跟踪服务。要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法机关既要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履责担当,又要守牢法纪底线,形成浓厚的亲商、护商、安商氛围,使企业和企业家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