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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间财政列支资金从200万元增长到1700余万元

广饶大病补偿为重病患者“遮风挡雨”

2019-08-0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李明 
   通讯员 谭芳 崔新 孟建 报道
  本报广饶讯 7月27日,广饶县广饶街道的孙卫锋收到了县级大病补偿款。孙卫锋夫妻俩经营着一个卖肉摊,日子本来过得不错,去年7月份在家中绞肉时,孙卫锋不慎被绞肉机伤到了手,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八十九医院住院治疗,不仅家里的收入来源断了,还要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这个小家庭陷入了困境。
  孙卫锋的妻子到广饶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询问了医保报销政策,得知基本医疗报销、居民大病保险之后,还可以享受县级大病补偿,终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让丈夫安心接受手术治疗。县级大病补偿款拨付后,孙卫锋个人承担的住院治疗费用仅为1958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80%,报销额度高达78000多元,大大减轻了其家庭负担。
  广饶县自2008年在全省率先设立实施县级大病补偿政策以来,补偿比例从50%到80%,保障人员从350人到2139人,财政列支资金从最初的200万元到2018年的1700余万元,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惠及群众日渐增加,保障力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升,并实现了城乡居民无差别,为许多重病患者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广饶县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政策范围内累计住院费用超过3万元但总体报销比例不足80%的纳入县级大病补偿,连同基本医疗报销、居民大病保险总体比例补偿到80%,上不封顶。基本医疗报销、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县级大病补偿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险政策,让罹患重病的居民真正受益,避免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让“治大病有保障”。2018年广饶县级大病补偿共核算符合补偿条件的2139人,除去特惠保险已托底人员,发放县级大病补偿款1738.61万元。
  7月30日,广饶街道梧二东村贫困户魏曰中也收到了县级大病补偿款103566元,这对他来说算是一个“天大”的好事。广饶县对于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魏曰中便享受到了在免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免费享受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此外,该县还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由16000元降低至6000元,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完善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实行特药单独补偿办法。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特药取消起付标准,按特药发生费用的60%补偿,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得20万元补偿。
  有了好政策只是第一步,怎样让政策真正落地生根,惠及辖区居民才是关键。广饶县医疗保障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次性办好”改革,县级大病补偿工作开展以来,简化群众办事流程,“一张银行卡”就可以完成县级大病补偿申请。广泛宣传医保政策,根据系统数据,电话通知符合补偿条件但未提交申请的患病居民,确保每位患病居民都能够享受应有的政策。
  如今,县级大病补偿政策正在使越来越多的广饶居民受益。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进一步解决了广饶县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为很多患大病、重病的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改善了病困家庭的生活质量,让很多以前因没钱而放弃治疗的重病患者重新选择了继续治疗,改善了居民“小病拖,大病扛”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