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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健身器材成为“伤人利器”

2019-05-08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郝冬梅

  最近,家住宁波书香景苑一期的李女士使用小区健身器材锻炼时,突然金属器材断裂致其手臂被划伤。李女士就医后,将情况反映给了社区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公司,但十多天过去了,物业和居委会都没有给出任何说法。(5月6日《宁波晚报》)
  随着城市公共设施的健全,如今的健身器材投放的力度越来越大,广场、小区、街头,时不时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然而,也时常出现这样的问题:健身器材投放之后,就处于自生自灭的境地,除非到了“不能使用了”才会有人更换,其他时候是没有人前去管理的。于是,我们就在公共场所看到了不少“伤痕累累”的健身器材,有的少了小零件,有的失去了“臂膀”。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市民玩健身器材,一不小心就“受伤”的事情多有发生。当然,“不健康的健身器材”,最让我们担心的还是孩子的安全。不少市民有带孩子健身的习惯,当“肢体残疾”的健身器材越来越多的时候,孩子受伤害的概率增大。
  对于健身器材的管理,是到了进一步严格标准的时候了。要制定一个明晰的监管制度,将健身器材的管理细化到具体人员,这些人员应定期检查健身器材的安全状况,及时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留下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