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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简·爱到阁楼上的疯女人

2018-11-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闫红用独特的视角剖析名著里的人物,参透作家们的写作意图,揭开掩盖真实写作目的的面纱,让我们看到恶于虎的人性和炎凉的世态。
■ 速读
□ 滕瑶 整理
  关于“疯女人”
  《简·爱》里那个被关起来的“疯女人”,真的是个“神经病”吗?
  所有关于“疯女人”的说法都来自于罗切斯特,他跟简·爱形容当年的自己,则是个无辜的小绵羊:“十八岁时我跟你一样——完全不相上下。造物主本来是想把我造成一个好人的……我深信,更多的是由于环境而不是天性,使我成了一个最平凡无奇的罪人,终日沉溺于有钱而无用的人想用来点缀生活的种种猥琐无聊的放荡生涯中……”看到这里不免好奇,生活到底对他干了什么,使他如此苦大仇深?
  这个谜底到后来才被揭露,不过是他爸不愿意分割家产,全留给了他哥哥,本着对他负责任的态度,从西印度群岛给他找了一个自带三万英镑嫁妆的姑娘伯莎,这姑娘既美貌又风情,“她家的人很想抓住我,因为我出身名门。她也这样想。她千方百计讨好我,拼命显示她的美貌和才情来讨我的喜欢。她那个社交圈的男人似乎都爱慕她,嫉妒我,我给弄得飘飘然了,激起了劲头使得我几乎连自己也未弄清怎么回事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
  似乎是这不谨慎惹的祸,婚后他发现自己从来没有爱过她,这当然是她的错,可是这位伯莎女士到底做错了什么?
  罗切斯特说得很不具体:“我简直拿不准她的天性里是否还有点美德存在。无论从她的心灵上,或者是举止中,我都既看不到谦逊,也看不到仁慈;既看不到坦率,也看不到雅致——可我竟娶了她——我真是个又蠢、又贱、又瞎的大傻瓜。”
  他发现自己不可能跟她舒畅地在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甚至是白天的一个小时,“我们之间根本无法进行亲切的交谈,因为不管我谈起什么话题,马上就会从她那儿听到既粗俗又陈腐、既乖戾又愚蠢的回答……”
红玫瑰变成蚊子血
  早年我看到这段时,犹如简·爱附体,对这个男人立即有了深刻的同情,如若我是简·爱,也会觉得头顶冒出神圣的光环,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爱情当成观音的甘露,滴到他头上。但如今逐字看来,只觉得满满都是槽点:
  一结婚就发现一个小时都受不了,结婚前你干吗去了呢?再说,看在那三万英镑的份上——三万英镑在这桩婚事里本来就是一个重要的筹码——也不用把话说得这么满吧?
  另外,罗切斯特这口气,听着也耳熟,这是一个范本,被很多想要出轨的男人使用:我老婆很庸俗,我的老婆不理解我,她特别没见识,我跟她在一起真是活受罪……乍见之欢,终究要变成日久生厌,问题只在于,说这话的男人们,对于人性与自身都缺乏了解,眼看着红玫瑰变成蚊子血,便觉得全是对方的错。
  伯莎是在罗切斯特获得操控权之后“疯”的,他的父亲和哥哥相继去世,他获得了大笔财产,然后,伯莎就“疯”了,罗切斯特对她的忍耐到了极限——即使她已经被关了起来。他说他想要自杀,但是一场暴雨让他改了主意,他决定带她回英国,找个可靠的人看住她,他自己去浪游世界,结交各式情妇,然后再将她们一一唾弃。
问题是,你信吗?
  曾几何时,罗切斯特对于肉感的女人别有偏好,肉欲的巅峰之后,那些不快乐的记忆,让他心灵的天平又想去寻找灵魂的救赎者。白纸一张的简·爱因此进入他的视野,她清澈、单纯又好奇,就像一个刚踏上社会的女实习生,视野有限,经济困窘,不可能有过于芜杂的感情。
  他跟她痛说革命家史,给予她物质上的馈赠,要带她去天涯海角,就是没法和她结婚。他希望这个情人装聋作哑,暗地里与他夫妻相称,他试图在妻子与情人之间形成阻隔,保持现状的平衡。简·爱和罗切斯特的故事如今也屡见不鲜。
  但无奈简·爱并没那么容易被控制,她主意大着呢。首先她不愿意没有名分地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其次,以她之机警,不见得看不出罗切斯特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每一位前任,都被他诋毁,他的语气是那样刻薄与凉薄,而之前,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他是爱过对方的。简·爱如何能确定,此刻貌似被深爱的自己,不落到那个下场?这也是很多婚外情的一个坎儿,背叛者恒背叛,既得利益者,也无法相信自己永远如此幸运。
  罗切斯特一向善于抒情,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善于撩妹,但问题是,你信吗?感情如浮云,有聚有散,本性却坚如磐石,不易更改。
  回望罗切斯特的情事,从来都是力量而非品性决定着他的走向。当他力量不够强大时,他忍耐伯莎,一旦获得加持,他就宣布她疯了;他讨好法国情妇的方式是给她钻石、马车、仆役、公寓,当他发现自己被背叛了,也可以果断收走,不再有牵连。
  想让罗切斯特变厚道很难,但既然是力量决定他的走向,抽取这力量,就可以把他变得坚贞,以及,因为虚弱而显得相对温厚。
  接下来的情节,仿佛是围绕这个目的而展开,简·爱离开罗切斯特的庄园,获得了遗产,还获得了一个英俊男子的求婚。在她被注入各种新能量的同时,罗切斯特的力量被削弱,“疯女人”纵火,他的眼睛被烧瞎了,“疯女人”也死了,所有的障碍都被排除,简·爱可以高高兴兴地和罗切斯特在一起了,不再有任何疑虑。
她的人生,太像一个比喻
  说起来“疯女人”的人生也很悲惨,也就是婚前活得欢快一点而已,一结婚就被丈夫讨厌,发了疯,被囚禁,最后把自己给烧死了。在遥远的当年,我并未对她有一丝同情,在罗切斯特和简·爱的叙述框架中,她是罪有应得,如今,我冷眼看过去,她的人生,太像一个比喻:
  家底深厚的女人,投资了一个没有钱的男人,男人逐渐得势,看她百般不顺眼,她的挣扎更被视为疯狂。他将她困在家中,自己去寻欢作乐,她怨恨日深,想要报复,最后却把自己给作死了。如果“疯女人”有机会写一本书,焉知真相不是这样呢?
  《简·爱》的作者没有给“疯女人”一点儿话语权,她封闭“疯女人”,比罗切斯特更彻底。这一点,让她有失大家风范,我们看《红楼梦》,就算作者最讨厌的赵姨娘,作者仍旧借了尤氏的口,称她为“苦瓠子”,并且讲述了许多凤姐欺负她的细节。
  如果说,曹公写红楼,是为了还原旧日,让自己能够重回过去,夏洛蒂写这部小说,有点像曹公讽刺的“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出来取乐”,《简·爱》里,有太多意淫的成分。
  这部小说,带有一点自传体性质,罗切斯特的原型,是夏洛蒂在比利时学习法语时的老师埃热先生,尽管埃热先生并不像罗切斯特那么热情,但夏洛蒂的主动已经令埃热夫人十分不快,夏洛蒂将这失意化为动力,写了这么一篇小说。
  她尽情地想象埃热的爱,把和她已有芥蒂的埃热夫人塑造成一个疯子。所谓“疯了”的诊断,不过出自她难以发泄的恶意,也许,在每个厌倦了妻子的男人口中,在每个觊觎者心中,那个不够和气的原配都是疯子。
  至于简·爱对罗切斯特的一度拒绝,不如看成是她脑海里的一场战争,而最终的结尾是“疯女人”死掉,罗切斯特变得更容易掌控。
  但在许多年前,我并不这样看,《简·爱》的那段对白,多少七零后能出口成诵,“你以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要是上帝赐给了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
  这句话简直是我们的心声,在我们难免会感到自卑的青春期,当我们总是以仰望的姿势面对暗恋的对象,这几句话总是荡漾在我们心里,简·爱成了我们的代言人,我们自然要站在她这一边,对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深信不疑。
  在我们年轻的时候,很容易被作者牵着鼻子走,迷信名著是其一,另一方面,也是我们自身弱小,很容易被迎合,被安慰,被作者催眠,循着他们的指引,一点点走入迷宫深处。“无欲则刚”这个词,其实也可以用到阅读里,只有欲望渐少,才不会被作者欺瞒,也才能从字里行间渐渐窥到一点真相。
  《我认出许多熟悉的脸:闫红读名著》
  闫红 著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