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第一作者”不能谁当校长谁占

2018-08-24 作者: 孙秀岭 来源: 大众日报
  □孙秀岭

  “第一作者”为何只能写校长?《中国青年报》日前报道,某重点中学有个重点课题,立项时课题组组长是时任邱校长;不久,一位姓庄的接任校长,组长换成了庄校长;一年半后,一位姓柳的又来接任校长,课题成果报告已有雏形,“第一作者”署谁呢?邱校长、庄校长还是柳校长?教科室主任很为难,同行建议还是署柳校长为“第一作者”比较稳妥。该文指出,现在学校的“学科论文”,“第一作者”大多是校长或书记,具体干事的,最多署第二作者。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称为“第一作者”。课题或论文署名被关注,既是因为作者排序与贡献有着密切关系,还因为署名位置与职称和荣誉等挂钩。如当课题或论文署名用于职称评定时,“第一作者”的分量比第二、第三作者要重得多。现在的问题是,一些中小学教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为什么不能按照贡献大小署名而被校长“霸占”?
  面对“第一作者”现象,首先应当反思的是校长。客观地看,校长是学校的负责人,应当成为学科建设和教学研究的带头人,对于自己亲自选题研究并付出大量心血、作出很大贡献的课题或论文,署“第一作者”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没有具体研究,没有花费精力,因为是校长就署“第一作者”,就不应该。“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从蔡元培、梅贻琦、马相伯到吴贻芳、陶行知,每一位好校长对学校都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所有的好校长,都不是用各种荣誉、证书堆砌起来的,而是向大家传递了什么、留下了什么。退一步说,不要求每一个校长都是好校长,但是,学校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地方,校长最起码应当讲做人本分、讲职业道德、讲实事求是、严以律己,如果不是贡献最大,就不要署“第一作者”,也不能心安理得地收下他人送来的“第一作者”。
  解决“第一作者”问题,关键要淡化校园“官味”,让教研的归教研,行政的归行政。“第一作者”是校长成了“惯例”,实际研究者署“第一作者”反而感觉“脸红”,“第一作者”随着校长更迭而不断变化,说白了,就是因为学校还有很浓的“官味”,“官僚化”还很严重。然而,学校与机关不同,是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大课堂”,需要遵循的是教育规律、学术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而不是“官本位”。这就需要深化“去行政化”改革,铲除“官僚化”的土壤,淡化“第一作者”的“官味”,让学校回归教学本位,把学术研究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署在最前面,让“第一作者”实至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