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提至118元

2018-07-27 作者: 刘培俊 通讯员 沈红叶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培俊 通讯员 沈红叶 报道
  本报泰安讯 7月23日,记者从泰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该局会同泰安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泰安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8元,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118元。
  这是自2011年泰安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6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最开始的55元增长到118元,翻了一番,惠及全市近90万待遇领取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有效保障了参保居民的老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