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泰安环境空气质量居全省内陆城市首位

2018-07-27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刘培俊  报道   7月22日,泰安天气晴朗,登泰山的游客看到了泰山日出与云海美景。
  □记 者 曹儒峰
   通讯员 王 斌 报道
  本报泰安讯 7月20日下午,泰安市环保局举行全市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8年上半年,全市SO2、N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19μg/立方米、35μg/立方米、107μg/立方米和54μg/立方米,同比改善40.6%、14.6%、9.3%和15.6%;重污染以上天数共出现7天,同比减少5天;优良率平均为49.4%,同比增加6.5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94,同比改善16.6%,位列全省内陆城市第一位。获得省政府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838万元。
  据了解,泰安市环保局在工作中,强化督察。先后开展了秋冬季强化督察巡察,中央、省督察问题整改督察,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取缔和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成果,防止反弹。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的工作力度,严格落实6个100%的防控措施,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工地进行了曝光、通报。针对重型柴油车管控,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每月组织1次,在重型柴油货车主要通行道路、物流货运通道等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共计抽查车辆100余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对全市大气污染源进行一次全面的把脉会诊,目前已完成收集基础材料工作,现场污染源调查和分析工作正在进行,预计10月底前完成。强化环保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针对工作进展缓慢、空气质量反弹等问题,加大了通报曝光和约谈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
  目前,泰安城区共有7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部由省环保厅指定的社会化机构统一运营管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国家生态环境部及省环保厅,作为国家、省考核泰安的重要依据。2018年,按照省环保厅乡镇空气自动站的建设要求,在全市8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建设1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从2019年起,每月通报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状况,作为市政府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