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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癌药入医保需全国一盘棋

2018-07-17 作者: 汪昌莲 来源: 大众日报
  □汪昌莲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将开展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7月11日,国家医保局已委托相关学协会召开部分企业沟通会,提出了聚焦肿瘤治疗、体现药品创新价值、平衡医保企业患者多方利益等要求。(7月15日《人民日报》)
  此前据媒体报道,实施国家药价谈判后,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替诺福韦酯和用于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药品,降价幅度分别达到67%、54%、55%。对于部分乙肝和肺癌患者来说,等于节省了一半以上的用药费用。同时,2017年,将赫赛汀、美罗华、万珂等15个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的癌症治疗药品纳入医保目录,患者用药费用大幅降低。此外,国家医保局又开始启动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这将会减轻不少患者的医疗负担,也使人们看到了解决治病难、治病贵等问题的希望。
  然而,此前有媒体报道,距国家首批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公布已有两年多,目前仅有多个省份将谈判药品纳入城镇医保,形成了地区差异。再者,另有近二十个省份,仅将替诺福韦酯纳入医保,多数省份仅将谈判药品纳入新农合医保,而未能纳入城镇医保,从而出现了城乡“倒挂”现象;即城镇居民用药比农村居民还要贵,这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现象,影响了医疗公平。很明显,如果不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将会直接影响医保异地结算新政的顺利实施。
  去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跨省就医直接结算。然而,基本医保属地化管理制度,给跨省异地结算带来很多困难,如何协调利益冲突成为落实跨省异地结算的关键,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滞后,省级结算中心没有建立。与此同时,医保统筹层次低,不同省份医保缴费水平不同,各省之间医疗水平不一,也是跨省就医结算难的症结所在。特别是,各地对“谈判药入医保”执行不一,更会使医保异地结算的综合效率大打折扣,一些乙肝、肿瘤病等患者,难以从新政中真正得到实惠。
  谈判抗癌药入医保,不看广告看疗效。首先,谈判药品入医保,需全国“一盘棋”,即全国各地均要将谈判药品纳入各类医保,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同时,将更多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通过理顺机制,建立国家联席落实制度。要看到,在各方新的利益诉求之下,必须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利益调整和分配机制,将医保基金在贫富地区之间进行合理调剂。总之,只有公平进行利益分配,才能破除谈判抗癌药入医保及医保异地结算的区域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