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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实行镇街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2018-03-20 作者: 张晓帆 肖芳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张晓帆 肖芳 
  通讯员 于正阳 宋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2月28日,青岛市即墨区印发《即墨区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试行)》。根据方案,空气质量改善得力的镇街将领奖,反之将受罚。
  该方案以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两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达标改善情况为考核指标,权重占比分别为70%、30%,每月一考核,每季度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目前,考核范围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通济街道、环秀街道、通济新区、龙山街道、龙泉街道、北安街道、潮海街道七个街道,计划于年底前扩展到辖区内所有镇街。在奖惩方面,每季度考核前两名的镇(街),区财政依次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生态补偿资金奖励;每季度考核排名第六、第七名的镇(街),需依次向区财政缴纳10万元、15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全年PM2.5、PM10两类污染物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区财政额外给予30万元奖励,年终一并结算。方案要求,该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镇街要制订资金使用方案,报区财政、环保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