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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女性职业权益须细分各方责任

2018-02-06 作者: 房清江 来源: 大众日报
  □房清江

  “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意味着有的女性在生育上将花费更长的时间。“二孩”之下,女性职业歧视是否隐性加剧?女性职业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广东省两会期间,该话题引起代表热议。(2月1日《南方都市报》)
  女性职业权益保障是老生常谈的话题,相对于男性,女性就业权益有时确实难以保障到位。理性分析,企业用女职工,确实对生产经营秩序有影响,毕竟女性“三期”要保障假期,还要保证基本的工资,同时企业还得安排人手接替其工作。 
  女性生育与劳动就业构成的冲突,不能单由用人单位作出利益让渡。生育涉及每个家庭,又关乎民族和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女性生育权利的保障,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和家庭三位一体,进一步细分各方责任。
  政府方面,真金白银的投入要增加。要对企业实施财政补贴或税务减免、奖励产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保障负担的公平与调节能力,用基金统筹保障取代用人实位保障,让雇用女性的单位得到奖励与补偿,使责任承担更加公平。企业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男女就业和从业一碗水端平,不搞性别歧视。家庭方面,男方要支持妻子工作,尊重妻子个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