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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要注意防范风险

2018-02-06 作者: 冯海宁 来源: 大众日报
  □冯海宁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走访、调研了解到,近些年来,工商资本“下乡”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产生诸多风险,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量涉农项目“烂尾”,资本“跑路”,土地撂荒、农民利益受损;二是土地流转纠纷频发,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三是“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层出不穷,粮食战略安全受威胁。 
  城市“资本下乡”,是城市反哺农村的具体方式,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解决“三农”问题。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某些资本“下乡”变成了风险“下乡”,不仅没有给农村农民带来应有收益,反而把很多麻烦留给了基层农村。
  新闻消息中所述的三个方面的风险,都不是小风险。比如,涉农项目的“烂尾”,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农民可以外出打工,但土地仍是很多农民生存的主要依靠,当土地撂荒,心里最“痛”的无疑是农民。再如,“非粮化”“非农化”,既威胁到耕地红线,又影响到粮食战略安全。此外,资本“下乡”也带来一些环境污染问题。
  当然,资本“下乡”产生的风险也给资本方造成一定损失。这提醒资本方,“下乡”不能盲目冲动,也不能有投机、圈地等心理,而是要以深入调研为前提,做好长线投资准备,尤其要按照制度规范经营,否则既害自己又害农民。
  农业投资具有长期性、复杂性、风险性等特点,要想防范资本“下乡”变成风险“下乡”,首先需要资本方更理智。据悉,不少工商资本投身农业的热情很高,但“下乡”后却发现与他们想象的情况差别很大。显然,这种投资比较盲目,既对农业市场了解不够,自身也缺乏相关能力和实力。所以,资本方不能只是看到农业方面的商机,还要对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风险进行科学评估。
  其次,有效规范土地流转。无疑,土地流转改革不断深化,是资本“下乡”的重要原因。然而由于很多地方土地流转不规范,滋生了大量纠纷。以某省为例,2016年发生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0525起,这类纠纷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其中的原因,一是部分地方未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二是部分交易市场管理欠规范。因此,规范土地流转是防范风险的前提。
  另外,还需健全农业投资风险防控体系。有关方面早就意识到资本“下乡”有风险,比如,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提出风险保障金制度等三项措施。但从这则报道来看,现实问题不少。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比如,可以鼓励农业投资中引入更多商业保险等。
  不管什么投资,或多或少都有一定风险,资本“下乡”出现某些风险也在所难免,问题是,如何降低风险发生率,如何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从实际情况来看,在农业投资领域和土地相关改革中,预防风险的机制仍不健全。而且,我们还要意识到,在资本“下乡”中,农民是相对弱势一方,如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他们少担风险,更需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