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依盟 通讯员 李明 报道
本报济南2月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本报济南2月5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检察院获悉,近日,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江苏省委原常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云峰利用担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秘书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