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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三年行动

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

2018-02-0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针对方案的重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方案聚焦多个重点领域
  问:方案的重点是什么?
  答: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
  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的主要任务是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问: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答: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条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问:如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
  答:方案主要明确了以下渠道:
  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
自觉性、主动性

  问: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 
  答:要着力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第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
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
  问:如何确保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明确实施步骤。各省区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有序启动。
  三是加强考核验收督查。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