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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挖掘优秀年轻干部中的“潜力股”

济南出台《关于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训跟踪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

2018-01-11 作者: 申红 张鹏程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申红 张鹏程 报道
  本报济南讯 1月2日,记者从济南市委组织部获悉,为了让年轻干部快速成长成才、脱颖而出,济南市出台《关于优秀年轻干部递进培训跟踪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实在、实干、实绩”为导向,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重点面向45岁以下市管干部、40岁以下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35岁以下其他干部。在递进培训、跟踪培养过程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将作为各级各部门选配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提拔重用上予以优先考虑。
  据了解,此次年轻干部选用将公开选调,每年各单位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在45岁以下市管干部、40岁以下中层干部和35岁以下其他干部中,推荐一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一贯表现好、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市委组织部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德才素质、一贯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每年比选确定培养对象200名,其中,各单位中层以上干部150名,35岁以下其他年轻干部50名。对实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表扬的基层一线干部,优先考虑。
  据介绍,济南将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年轻干部需求,突出“理论武装”“专业培训”两大重点,精准确定培训内容,打牢思想理论根基。邀请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优秀基层干部到班讲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搭建理论学习网络平台,用好灯塔党建在线、泉城党建手机平台等载体,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说服力。
  同时,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干部。有计划组织培养对象到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以及沂蒙党性教育基地、济宁政德教育基地、胶东党性教育基地接受理想信念、党性和道德教育,让教育培训和岗位历练更加扎实,构建“选、育、用、管”完整工作链条,实现常态化培养、合理化配备、制度化运行。
  此外,以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将干部考察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贯穿递进培养各个阶段,注重把在困难逆境、挑战考验、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等的表现与干部一贯表现结合起来,做到立体识人、辩证识人、科学识人。理论武装和党性教育主要由市委党校完成,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在年轻干部培训培养过程中,济南将进行全过程记实。党校学习阶段,依据学员考核办法,确定培养对象学习期间综合得分;专业培训阶段,培养对象要独立撰写学习论文,委托高校专家教授评价打分,密封寄送市委组织部;岗位实践锻炼阶段,依据培养对象调研成果质量和挂职培训表现情况,确定评价等次并量化赋分。在理论学习和专业培训阶段,承训机构安排专职班主任跟班管理,对培训对象的学习成绩、实践锻炼、日常表现及年度考核、表彰奖惩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评价情况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挂钩,并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在递进培训、跟踪培养过程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将作为各级各部门选配干部的重要来源,在提拔重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强化后续跟踪培养。对历练不足,但表现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作为后备干部,继续跟踪培养。
  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不敢担当、“摆拍式”假作为、混日子不作为、坐等提拔、热衷于自我设计的干部;工作作风漂浮、自以为是、不抓落实、不重实干、工作实绩不突出,群众公认度不高的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干部;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干部;配偶、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培养对象的干部,不再作为培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