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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个体税收管理转型升级

2017-12-07 作者: 赵明 来源: 大众日报
  2016年全面营改增后,国地税个体管理存在征管信息不一致等问题,个体工商户存在多头跑、办税不便捷问题,严重影响了个体税收管理质效。为全面深化国地税合作和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积极响应纳税人对办税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时限缩短的需求,历下地税分局联系区国税局商议合作,共同制订个体工商户联合办税实施方案,开启“联合+集中+专业”管理模式,探索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新机制,实现了有力的“放”,有为的“管”,有效的“服”,实现信息共享运用、减少重复劳动、降低执法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重效应。
  联合办公提升管理水平。历下区国地税成立历下区个体税收联合管理服务中心,人员集中合署办公,共用办税服务厅,所有窗口国地税一对一设置。负责历下区内所有个体纳税人的集中管理和服务。历下分局派遣人员组建地税个体集中管理工作组,为分局临时性常设机构,派驻骨干力量联合管理服务中心,承担个体纳税人的地税管理职责。历下分局征收科(办税服务厅)派遣人员组建个体纳税服务小组常驻个体联合管服中心,承办历下区所有个体纳税人的纳税服务业务。联合办公实现税收人员统一选派、统一培训、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法标准,提升了管理水平。
  同步征管堵塞管理漏洞。从税务登记到注销登记环节国地税联合对个体工商户加强日常管理,如同步信息采集—同步核定税种—同步定税(查账征收)—同步四方协议—同步超定额处理—同步注销。同步办理停歇业登记、调整定额、非正常解除、纳税人违法行为未处理的停售国税发票、违章处罚及注销等涉税事务。非正常户认定等涉税事务须调查核实的,由国税牵头、地税协助,双方共同实施。在个体工商户实施集中联合税收管理后,地税部门实时延伸管理触角,对原来在国税缴纳税款地税未缴纳或国税已定税地税未定等情况的处理,梳理问题户提交国税个体分局在“以票控税”环节引导纳税人到地税办理相关业务,纳税人地税业务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发票领购手续,最大限度地减少漏征漏管户。
  统一执法标准推进阳光执法。自2017年1季度开始,分局对辖区18000余户个体工商户实施集中全覆盖管理,由分布在7个中心税务所统一调至一个龙洞中心税务所,与历下区国税个体管理服务中心一起集中管理。同时,制定个体工商户管理标准化程序,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核定、非正常认定、注销等进行规范,并加强“四个统一”的日常管理。一是管户基础信息统一,即管户数量、管户的名称和状态一致;二是征收方式统一,即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时期认定的税款征收方式一致;三是核定定额统一,即对同一纳税人同一时期核定定额一致;四是查处标准统一,即对纳税人查补时段、计税依据一致。所有执法和服务都放到阳光下,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推进依法治税水平的提升。
  优化服务打造“历下效率”。集中联合管理的成效,重点看纳税人的评价。历下分局遵循“因事设岗、分岗管事”的原则,借“集中管理”之机,对个体工商户管理窗口职责进行了优化整合,实现与国税局业务的对应关系,尽量缩短纳税人的办税时间。在此基础上,对10项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和简化,实现了多项业务即时办结。同时,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利用QQ、微信实施政策辅导和业务解答,为残疾人和再就业下岗工人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形成了高效、流畅、有序的办税模式,被纳税人誉为“历下效率”。
  个体工商户集中联合管理为日常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助力,打通了为纳税人有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落实“放管服”的有力措施表示认可,并点赞“直播”这种共享方式,不断提升了纳税人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有力促进了征管质效的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个体纳税户在联合办税点一站式办理国地税各项业务,简化了办税流程,节省了办税时间,降低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风险,提升了工作质效,减少了税收流失,增加了地税的收入。
  历下区国地税个体征管深度融合,开启“联合+集中+专业”管理模式,是对新征管时代的有益探索。一是人员集中合署办公,成立历下区个体税收联合管理服务中心。二是从登记信息采集到注销环节国地税联合办理,同步采集信息—同步核定税种—同步定税(查账征收)—同步超定额处理—同步注销。三是实施管理专业化,配强管理人员,提升了管理质效。四是国地税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响应纳税人对征管流程优化、资料简化、时限缩短的需求,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和辅导,避免纳税人多头奔波、提高宣传实效,实现信息共享运用、减少重复劳动、降低执法风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多重效应。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