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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2017-11-22 作者: 肖芳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肖芳 报道
  本报青岛讯 近日,青岛市物价局发布通知,对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全市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市物价局表示,近期上游天然气企业上调对供青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按照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青岛自2017年11月15日起,调整对市内三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管理方式。天然气经营企业可以现行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03元)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此外,按照全市车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自2017年11月17日零时起,全市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05元调整为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