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

成功引荐者将获3—20万元奖励

2017-11-21 作者: 赵德鑫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德鑫 报道
  本报济宁讯 在11月13日举行的济宁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与国家“千人计划”对接交流活动新闻发布会上,出台了《济宁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层次人才引进,每成功引荐一名高层次人才,济宁市将按照不同层次给予社会力量3—20万元资金奖励。
  随着国内、国际高端人才竞争愈加激烈,引才难成为制约新兴产业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问题之一,急需引入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该《意见》对奖励对象及标准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社会力量主要包括在推动人才智力对接引进和项目落户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中介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其中,对成功引进两院院士及同层次人才的社会力量给予2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及同层次人才的社会力量,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山东省“泰山学者工程”及同层次人才的社会力量,给予1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进市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集聚计划、全国技术能手等高层次人才的社会力量给予3万元奖励。
  “新出台政策中提到的国内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四类,即中华技能大赛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济宁市外国专家局局长邵新才告诉记者,与其他地市的类似政策相比,济宁将引才奖励的主体放得更宽。
  为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意见》中设置了严格的工作程序。社会力量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需要进行事前备案,并通过绩效评估。济宁市将严格制定绩效考核评估标准,要求引进人才必须为济宁市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将编制奖励目录,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
  除社会力量外,济宁还将通过国际人才交流互联互通平台,积极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对接,助力济宁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经过前期网络对接、电话交流、视频会议等形式,2017年12月12—13日将举办现场对接交流活动,活动将邀请在前期基础上已经达成明确合作意向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来济宁进行现场集中对接,与相关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现场交流洽谈,进行实地考察、技术指导、学术交流等。
  5年来,济宁市共引进国内外硕士以上高层次人才1.2万人、外国专家984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6.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