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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人的网贷公司亟待规范

2017-11-21 作者: 张驰 来源: 大众日报
  □张驰

  11月12日,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36岁的孕妇叶某将3岁儿子托付给婆婆后,留下一句“自己在外欠了七八万元债”,喝下一瓶农药自杀身亡。叶某去世后几天,其家人相继接到多家网贷公司的催收电话。网贷公司催款人员给叶某家属发信息称:“孩子那么可爱,不想他出什么事吧。”为此,家属认为网贷催收人员存在“恐吓”行为。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11月17日《成都商报》)
  因为网贷公司催债,36岁的孕妇叶某喝农药自杀,然而网贷公司继续催债,竟然发出“孩子那么可爱,不想他出什么事吧”的恐吓。孩子与借贷无关,是无辜的,拿孩子的生命来威胁还贷,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警方介入调查顺理成章。与此同时,孕妇叶某喝农药自杀,也很难说借贷公司没有责任。从这些网贷公司的表现来看,用恐吓手法威胁还贷是其惯常作法,孕妇叶某的自杀应该是与受到网贷公司的威吓直接相关。
  欠债还钱当然天经地义,但前提是网贷公司合法经营。从校园贷的“裸照”借条到诸多网贷公司的恐吓作为,包括催债的涉嫌使用“呼死你”软件等行为,我们看到是贷款的无序和网上行为缺乏规范,而且已经不只一人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发放贷款,发贷方有责任调查贷方是否具有还款能力,而且不能违规发放高利贷,从“之前贷款的4000元可还3万元一次性解决”的事实可以看出,孕妇叶某掉进了高利贷陷阱。当然,混乱违规的放贷行为亟待规范,而个人也需要提高警惕性。不能因为手头缺钱或贪慕虚荣等,置自己于高利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