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超五成人接受“随母姓”是社会进步

2017-10-27 作者: 李秀荣 来源: 大众日报
  □李秀荣

  二孩时代,孩子跟谁姓在一些家庭里产生了分歧。有人觉得孩子随父亲姓是传统,也有人觉得孩子随母亲姓也未尝不可。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32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47.5%的受访者认为孩子应该随父亲的姓,54.7%的受访者能接受孩子随母亲姓,23.2%的受访者则表示对此不能接受。(10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自古以来,子随父姓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在欧美国家,女性嫁人后会随夫姓,在我国台湾和香港,女性嫁人后,也会在原来的姓前加上夫姓。这种姓氏上的不平等是男女不平等的一种有力折射。之所以形成姓氏上的不平等,是因为在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中,认为子随父姓或妻随夫姓是在传承姓氏,更是在延续男性家族的香火,进而影响了人们的性别价值取向,在生儿育女上重男轻女,“儿子才是传后人”。 
  超过五成的受访者接受“子随母姓”,无疑是社会进步,这部分受访者应该是从内心消除了姓氏传承上的男权意识,主张女性也应当拥有姓氏传承的权利。而一些女性一旦有了传承姓氏的机会,“生女不生男是断后”的错误思想、重男轻女的社会风气,就可能逐渐淡化,男女平等有望进一步实现,男女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形也有望缓解——因为不管生男生女,都可传承家族姓氏了。
  事实上,我国《婚姻法》早就有明文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因为姓名权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新生儿随父姓或母姓,或采用父母双方姓氏都是被允许的。孩子既是爸爸的骨肉,也是妈妈的骨肉。在二孩时代,“孩子跟谁姓”若在一些家庭里产生分歧,争论不休,甚至不惜对簿公堂,户口登记等部门,其实是可以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宣传姓名权的法律规定,保障“子随母姓”的权益的。
  在这方面,有的地方做得比较好。三年前有媒体报道称,安徽省长丰县作为国家确定的试点县,掀起了性别平等的“姓氏革命”,在试点乡镇,孩子如果随母亲姓,能拿到1000元奖励。虽然1000元奖励对有些人而言“聊胜于无”,但长丰县淡化姓氏观念、纠正重男轻女思想、解决男女比例失调的实干做法,却值得称道。期待有更多地方在呼吁男女姓名权平等之外,以经济手段、奖励政策给予一定纠偏。
  当然,也期待更多家庭在“孩子跟谁姓”上多一些民主与平等。名字纯粹就是一个符号,孩子姓什么不会影响亲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实在要平衡的话,可以把夫妻双方的姓都融合在孩子身上,既能缓解家庭矛盾,还能避免重名。有的独生子女夫妻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这些都是追求男女平等方面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