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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重奖见义勇为点赞

2017-10-27 作者: 刘忠久 来源: 大众日报
  □刘忠久

  本报10月16日刊发《“百万抚恤金”当成奖善风向标》,读后颇受启发,心中感觉很温暖。
  大凡市民在实施见义勇为时,往往都是出于本能或内心的一种善良和正义之感,而没有任何功利之想,但在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后,会给其今后人生带来一些艰辛与坎坷,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宝贵生命,给亲人和家庭也会带来难以消解的困难和痛苦。如,年迈的父母失去孩子、幼小的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家庭没了顶梁柱等。这时,只是精神奖励是不够的。重视“义”而轻视了对见义勇为者个人或家庭生活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这个“利”,那么,“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就可能发生,进而导致一些人面对危难时思前想后,顾虑重重,甚至会出现不敢或不愿伸手“管闲事”的想法。
  正如文章所言,有关部门通过奖励见义勇为去进行正面引导和典型示范,倡导的是“人人尊重见义勇为,人人保护见义勇为,人人乐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因此,给予见义勇为者以重奖,不仅仅是对英雄个人英雄行为的一种肯定和帮助,也是对建立良好的社会风气的有力推进。笔者认为,不仅要对英雄进行重奖,并且要进行大力宣传,其目的就是要弘扬社会正气,激发每名公民都能在关键时刻释放出自己的“真善美”,从而在全社会鼓荡起积极向上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