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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夸我再还手机”让正能量打折

2017-10-01 作者: 张玉胜 来源: 大众日报
  □张玉胜

  在广州市荔湾区蟠虬社区,报料人林先生告诉记者,10天前,在越秀公园附近丢了手机,万万没想到,这次丢手机却惹来一堆烦心事。“捡到手机的人通过社区找到了我,然后说手机在他那里,让我去拿手机,但这个人说想拿手机的前提是要求让报社报道他拾金不昧的精神。”(9月28日《新快报》)
  捡到别人手机及时归还,不失为拾金不昧的好事,通过新闻媒体报道此类善举,更不无传播正能量的正向激励效应。但纵观将“媒体夸我”作为奉还手机前提的梁先生的所作所为,人们似乎只看到其急欲求媒体表扬的功利之心,而并无践行“归还失物”的实际行动。这种挟“失物”以令“表扬”的逼迫之举,扭曲了“拾金不昧”的美德善意,即便是媒体报道了,也势必会让其蕴含的“正能量”大打折扣。
  众所周知,在当下的信息化年代,手机已成为人们工作、学习、交流、购物等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必备工具。一旦没了手机,人们就如同失去了眼睛和耳朵,带来诸多不便和麻烦。可以想见,已丢失手机10天之久的林先生,该是怎样的坐立不安与心烦意乱?
  我们也许无需怀疑梁先生“拾金不昧”的本意,否则其就不会通过社区寻找失主。但见了失主却不当面奉还,并提出让媒体先予报道的附加条件,甚至不惜关掉自己的联系手机,任凭失主陷入望梅止渴、望洋兴叹的焦虑。这种一方面表达拾金不昧善意,另一方面却在无端耗费着失主的时间、精力甚至对其精神折磨的做法,显然有失厚道和有违道德,也势必让失主原有的感激荡然无存。
  诚然,宣传“拾金不昧”的确有传播正能量之效,同时也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本分。梁先生“求报道”的诉求或并不为过,现实生活中着实有做好事者“求表扬”的先例。但从“好事办好”、“好人做到底”的角度考量,即便是要满足梁先生“求报道”愿望,也应当在其先归还失物,让失主免去无手机痛苦之后。再说,如何展示感恩、表达谢意,当遂失主心愿,岂能强行指名索要。林先生已做好表扬锦旗,这足可展现其感恩善举的褒奖诚意,传至社会也同样是暖心的正能量。而一手交还失物、一手索取表扬的场景,不像是一幕拾金不昧美剧,倒像是一出各取所需的利益交换。梁先生的急功近利“求表扬”,这无疑悖逆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做好事不留名”。
  其实,围观梁先生“媒体夸我再还手机”的功利之举,人们不难揣度其所谓“传播正能量”背后的另有所图,那就是借机“扬名当网红”,亦或是“正能量”与“当网红”两不误。而今日的媒体报道,似已帮助其达成此心愿,只是这“网红”恐难言“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