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停车位“有偿错时共享”这个可以一试

2017-07-21 作者: 阎淑萍 来源: 大众日报
  □阎淑萍

  7月19日上午,《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停车难、停车乱”的顽疾,草案明确提出了停车位“有偿错时共享”这一新概念。草案规定,居住小区在满足本居住区居民停车需要的情况下,可将配建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开展停车位有偿错时共享,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7月20日《北京日报》)
  如今,大城市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已经越来越严重。“有偿错时共享”,是解决停车难题的一个好办法。比如,小区个人的停车位,业主上班以后,车位白天空闲,此时,社会车辆可以付费停车,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停车难。
  当然,停车位“有偿错时共享”,施行起来不是一个简单事,其中涉及责权利的问题。比如,个人小区的停车位绝大多数都是业主常年租用的,小区实行“有偿错时共享”停车,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怎么切分这个“有偿”收益,也需要进一步地明确,是减免业主的停车租金,还是给业主“返利”,小区物业和业主之间怎么分成“有偿收益”等,都需要拿出统一的标准和规则。此外,对于社会车辆进入小区“有偿错时共享”停车位,车辆的安全以及发生车辆损坏后如何处理等问题,也需要细化操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