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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意义不限于给学区房降温

2017-07-21 作者: 胡金波 来源: 大众日报
  □胡金波

  租房者也可以获得与购房者同等的教育资源。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具有广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一定条件的来广州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7月19日《南方日报》)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意味着那些无房的广州户籍公民、达到一定条件的农民工子女也可以就近上学。消息甫一亮相,受到广泛好评。
  学区房价格高高在上,一直饱受舆论诟病。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措施为学区房降温,诸如“多校划片”等,对学区房起到了一定的降温作用。从市场供求关系角度看,市场上的优质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因而成为很多学生家长追求的目标,“多校划片”等措施改变了传统的学区房认知,赋予了更多已购房的户籍居民“竞争”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不过,这些做法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获得优质教育资源所必须要迈过的两大“门槛”:房屋产权和户籍。
  相比之下,此次广州市的做法撤除了这两大门槛,突破了原有学区房调控政策的局限。舆论直呼此举具有“颠覆性”,也就不足为怪了。对于那些无力购买昂贵学区房的本地市民,以及那些无法让孩子就近上学的进城农民工来说,“租购同权”的政策出台,真是让人感觉久旱逢甘霖,解决了他们在获得优质教育资源过程中的竞争资格问题,有助于给学区房降温。不过,租购同权的意义绝不仅限于此。
  新政提出了一个颇具新意的概念:“租购同权”,提出要让租房者享有与购房者同等的市民待遇,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广州弥平租房者与购房者待遇差距的价值追求。“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就是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要努力剥离那些附加在住房之上的其他属性,尤其是金融属性。广州市的新政,正是对国务院部署的具体落实。
  “租购同权”,租房者享有的不仅是获得受教育的机会,还有其他普通市民享有的其他权益,不仅有利于遏制学区房炒作,更是从源头上剥离了房子身上附加的各种市民待遇,能够推动房子回归居住属性。当然,正是由于广州的政策极具开拓性,所以还需要在实践中摸索,逐步细化,“租购同权”才有望真正落地。要看到,优质教育资源依然是稀缺的,很多网友在广州新政后就表示,要赶快去好学校的周边租房。如何打击炒作,真正保障租房者的权益,依然考验着管理者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