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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闲置急需“国标”补位

2017-06-28 作者: 汪昌莲 来源: 大众日报
  □汪昌莲

  12.87万套基本建成的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搁置1年以上无法交付使用;27.24万套住房因位置偏远、户型设计不合理等,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但空置超过1年。这也意味着去年有超过40万套的保障房无法正常交付给住房困难群体使用。(6月26日《第一财经日报》)
  2016年,全国超40万套保障房被闲置,这个数据让人吃惊。由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各地在保障房建设上,存在“位偏质差”的问题,显然影响了其保障性。出现这种情况,急功近利是诱因之一,为按时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完工轻分配、重建房轻配套”的不良倾向,导致出现保障房大面积闲置现象,偏离了保障民生的初衷。
  保障房建设是百年大计,满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是重要民生工程。基于此,2017年,住建部把加快公租房竣工和分配入住作为重点,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公租房新增分配200万套。围绕200万套建设目标,各地公租房建设高潮即将来临,也带来新的挑战。在这幅宏伟画卷完全描绘之前,我们期待这些现实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找到圆满的答案。
  以公租房建设为例,2017年2月,北京率先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将放开22平方米最小面积限制,允许推出面积15平方米-22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减少了租房群体的租房成本。再者,在公租房建设中,北京将推广和应用油烟分离等新技术,契合了环保要求。特别是,北京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选择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政策善意。
  因此,住建部应在“北京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出一个全国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并与现行住宅有关规范较好衔接。比如,保障房建设的布局,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房型方面,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15平方米-60平方米;保障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的装修,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总之,在保障房建设中,从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都应按照保障房“国标”精心设计,力求让中低收入群体居住得舒适、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