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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6-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57809383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北楼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担保人 币种 本金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德州鼎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德州鼎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山东国康食品有限公司、高春霞、侯振才保证 人民币 8,500,000.00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德州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州东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法人代表田宝东、李春芝夫妇保证 人民币 9,900,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德州晶彩瓷业有限公司 德州晶彩瓷业有限公司土地抵押;法人代表苏运河、赵秀菊夫妇保证,股东李广雪、张淑华夫妇保证 人民币 28,890,00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山东国康食品有限公司 山东国康食品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陵县星海饲料有限公司、高清坤保证 人民币 28,570,0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德州瑞康食品有限公司 黄河商品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中新房华夏实业(德州)福信有限公司、德州谷祥粮油仓储有限公司、德州富路车业有限公司、德州神马物贸集团有限公司、德州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保证,刘大地、刘建民及其妻子王春静个人保证 人民币 69,977,362.53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运河支行 山东德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灵宝市华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长河豪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保证,赵延彬、白俊惠夫妇保证 人民币 52,789,999.24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支行 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鑫秋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德州馨秋种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张友秋、张萍夫妇保证 人民币 16,000,000.0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河支行 德州市海德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德州豪门实业有限公司保证,代建军、张惠夫妇保证;代建军、张惠夫妇个人房产抵押 人民币 19,000,00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5日,2017年4月5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4月5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