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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06-16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10—57809383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北楼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权行 债务人 担保人 币种 本金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 邹平南洋汇友藤业有限公司、山东滨州豪盛巾被有限公司 人民币 74,921,043.76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刘红超夫妻、邹平县顺达包装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41,000,000.00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金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聚龙电器有限公司、邹平三合煤业有限公司、山东金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人民币 24,995,230.00 
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金都大展集团有限公司 邹平佰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咸伦、翟先珍夫妇 人民币 20,000,0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邹平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百汇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圣蔚塑胶有限公司、肖长春、刘娜夫妇、邹平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人民币 14,989,734.34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邹平县通达纺织有限公司 邹平县佳鸣精棉有限公司、山东亨通不锈钢有限公司、刘承平、刘敬春、邹平县通达纺织有限公司 人民币 29,990,000.00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亚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邹平县华鑫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山东亚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人民币 127,998,000.00 
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邹平圣诚实业有限公司、邹平鲁杭天润实业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63,500,000.0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沃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恒兴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艾丝妮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樊传青和初亮亮夫妻双方、张学文和孟海英夫妻双方、山东沃德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120,000,000.00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邹平泰升纺织有限公司、孙凡汝、张红梅夫妇、福康食品有限公司、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人民币 29,500,000.00 
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邹平支行 山东省邹平华孟建陶有限公司 邹平县华鑫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全坤煤业有限公司、孟令水、刘桂荣、山东亚圣集团有限公司 人民币 72,382,000.00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7年4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