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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多举措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基地——

抛出真金白银,鼓励引进高端人才

2017-05-24 作者: 刘磊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刘磊
  通讯员 贾明 邢媛媛 报道
  本报淄博讯 “高层次人才引进,最高奖励5万元……”5月18日,记者从淄博市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解决市场化引才机制缺失、引才机构水平不高、引才留才手段单一等问题,为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引进高层次人才到张店区创(领)办企业,张店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鼓励社会人才机构引才的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5月24日起施行。《办法》指出,根据社会机构引进人才的层次,张店区财政将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资金。
  “真金白银!政策大大提高了企业主动引才、引进高端人才的积极性,我们企业也会按照政策标准积极为当地引进高端人才,服务当地经济发展。”5月17日,智联招聘淄博服务中心负责人在采访中说。
  据了解,该《办法》中所指社会人才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有合法人才服务经营资质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人力资源公司、海外引才工作站等。机构引才是指机构从区(境)外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为张店区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签订5年(含)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并在张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到张店创(领)办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的高层次人才,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企业注册资本一般不少于100万元。
  同时,该《办法》中提到的高层次人才分为4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包括海外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教师;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留学人员来鲁创业支持计划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特级教师,外省相应等次的人才;淄博英才计划人才,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市特级教师,外地市相应等次的人才。根据上述人才层次不同,张店区将分别给予机构不同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为5万元。该《办法》自5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机构拟申请引才奖励必须进行引才备案登记,奖励资金实行年度集中申报,每年3月份申报上一年度奖励。引才备案需在人才引进之后30天内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登记,并提供相应材料。”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徐立新介绍,对没有进行引才备案登记的机构,不适用本办法享受机构引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