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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早到校”也是一种教育失责

2017-05-12 作者: 汪昌莲 来源: 大众日报
  □汪昌莲

  夏季已至,记者今日从甘肃省皋兰县石洞小学获悉,该校推行夏令时管理时间,为防止出现老师和家长的监督空档,7:50、14:50前禁止学生早到校。(5月10日央广网)
  不到规定时间校门不开,是很多中小学校的做法。校方出此规定的理由是:作息时间之外,老师均未到校,此时让学生入校,无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但在笔者看来,禁止学生提前入校,与其说是学校替学生安全负责,不如说是校方替自身的“安全”考虑,而采取的一种推卸责任的手段。
  其实,校门紧闭,将学生拒之门外,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提前到校的学生因无所事事,可能会选择去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混时间”,这就间接地将学生推上了网瘾之路;又如,因校门紧闭,学生大量集结在校园周围,不仅给交通造成了压力,而且也给不法之徒作奸犯科、将罪恶之手伸向学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再如,校门按时打开后,集结的学生蜂涌而入,容易引发拥堵踩蹋事故。
  校门不应设置时间的“门槛”,要随时向学生敞开。这就要求学校健全安全制度,对学生肩负起监管之责。首先,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配备专职的保安和门卫,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对早到的学生,无条件放行,并对其在校园内的活动,实行有效监护。同时,学校应配备专职的生活老师,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除负责住校的学生衣食住行安全之外,还应对早到或迟走的走读学生肩负起监护之责,确保所有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