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病医保落地 惠及更多肿瘤患者

2017-05-05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王凯
  
  
  医保新政便民、利民、惠民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山东省财政厅又下发了《关于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山东省对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责任医师、定医疗机构和定特药零售药店。
  责任医师负责参保患者各个阶段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诊断、用药申请、病情评估、开具处方和随诊跟踪等;协助患者办理有关慈善合作机构申请援助项目及政策宣传等。
  根据“三定”管理办法,本省参保患者在享受大病医保时需注意:第一,参保患者原则上应选择其责任医师所在单位为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持责任医师意见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转入新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第二,参保患者用药须凭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和病历,同时持社保卡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药店购药;确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取药的,须由代理人提供患者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取药。
  第三,取药环节采取“双轨”购药配送制,参保患者可选取1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取药,定点医疗机构不能提供配药的,可选择1家特药定点药店购药,原则上1年内不予变更。
  
  患者经济负担直降
  据山东大学第二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博士生导师余之刚教授介绍,今年49岁的王女士是首批受益者,她于去年10月查出罹患乳腺癌,经检测为HER2阳性早期,随使用靶向药物曲妥珠单抗进行抗HER2治疗。  
  根据新政,2017年山东居民/职工大病保险的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40%/60%的补偿。一个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此外,患者还可以同时享受慈善赠药。
  仅以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在大病医保政策实施前,患者在享受慈善赠药项目支持的前提下,一年还是需要13万多元的治疗费用,而现在大病医保的实施,再加上慈善赠药项目的支持,患者一年只需要5万/7万多元的费用(职工/居民),一下子就省下来了8万元左右。
  与传统化疗、放疗对患者地毯式轰炸不同,靶向治疗能够精准地瞄准癌细胞,因而大大降低了治疗带来的毒副作用。但患者要取得很好的预后,就需要接受规范化的治疗。以乳腺癌为例,根据专家共识,治疗HER2阳性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需要接受1年标准抗HER2辅助治疗才可以最大达到临床效果,患者10年无病生存率可以达到近70%,10年总生存率高达近80%。但之前有很多患者因为经济原因往往不能完成规范的治疗周期。这次新的政策出台,让医生处方更加规范化,让更多患者获益。
  
  乳腺癌从“可控”
  到“治愈”并不远
  来自山东省各大医院的乳腺领域知名专家和社会爱心人士出席本次活动,向广大女性宣传乳腺癌防治科普知识,倡导女性关爱自身健康,定期接受乳腺癌筛查,呼吁全社会关爱乳腺癌患者。
  近年来我国乳腺癌治疗实现由“可控”到“走向治愈”的重大里程碑式跨越。尤其是针对凶险程度最高的HER2阳性乳腺癌靶向治疗药物的出现,大大提高了乳腺癌的治愈率。据山东省肿瘤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山东省抗癌协会乳腺肿瘤分会主任委员左文述教授介绍,虽然HER2阳性乳腺癌非常凶险,但对靶向治疗较为敏感,抗HER2靶向治疗也已经成为HER2阳性乳腺癌的基础治疗,患者治疗效果及预后得以显著提高:早期HER2阳性乳腺癌的10年生存率高达80%,晚期HER2阳性乳腺癌的生存期也显著延长,一半以上的患者生存期接近5年。
  早发现,早治疗。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乳腺外科主任、山东省抗癌协会乳腺肿瘤分会副主任委员杨其峰教授,特别提示广大女性,由于乳腺癌的治疗效果与临床分期密切相关,通常越早发现,治疗效果越好,建议女性25岁以后定期进行乳腺检查,40岁以后每年进行钼靶检查。
  济南粉红之爱俱乐部创始人董秀芹老师呼吁:“乳腺癌不但伤害女性的健康,也给身心和生活带来了巨大影响,抗击乳腺癌不只是患者、医生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共同重视,让更多患者走向治愈,让更多的家庭重获希望,享受幸福美满的生活。”
  4月23日,由乳腺病康复者自发形成的公益性团体——济南粉红之爱俱乐部和山东省抗癌协会乳腺肿瘤分会主办,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支持的“悦享健康,为她而行”活动在济南开幕。东营、临沂、青岛、德州、日照、枣庄等多市的乳腺癌HER2阳性患者已经享受到了今年1月1日山东省大病医保新政带来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