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大众日报 > 观点

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

济南市密织残疾人安全保障网

2017-03-3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牛远飞 李晓虹
  
  创新招标方式提升保障水平
  为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难度不小。济南市残联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涉及人数多、分布广,农村残疾人占60%以上,遍布所有村、社区;涉及群体特殊,大多数残疾人出行不便、受教育程度不高、沟通能力较弱;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
  意外伤害保险招标项目的主旨是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更适合的服务,为杜绝低价中标引发赔付率低、服务不到位、甚至残疾人上访投诉等情况的发生,济南市残联采取了“标的不降低、服务比提升”的招标方案。这种招标方式,在政府招投标项目中也未曾经历过,为此,经市招标办反复论证后,给予大力支持,开了济南市政府招标中“不竞价格竞服务”的先河,从而使确实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众多竞标者中脱颖而出。“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利用保险公司强大的运营优势,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障。”济南市残联相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针对残疾人行动不便这一特点,中标单位中国人寿济南分公司利用其完善的商业服务网络,采取专项措施保障残疾人服务及理赔工作及时到位。组建专门团队,在各县区分别成立专职服务团队,每个区县不低于5人,按照镇办划分服务区域,建立点对点的定向联系机制,覆盖区域内所有残疾人。制作服务明白纸,为确保每位残疾人了解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制作了保险服务明白纸,并送到每一位残疾人手中。在明白纸上明确了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以及投保、报案、理赔流程,内容详实、简洁明了,确保残疾人能够对项目投保及理赔实务充分了解。提供上门服务,各县区专项服务小组安排专人提供上门服务,上门送达服务明白纸、详细介绍保险服务方案、上门收取理赔资料以及大额赔款专程送达等。
  鉴于残疾人的身体状况,其理赔资料的准备与正常人相比难度大、对理赔资金的需要更急迫。为降低其搜集理赔资料的难度,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济南市残联会同承保公司对理赔程序进行了简化,特为残疾人开通绿色理赔通道,最大程度提高理赔时效。此举不仅切实保障了残疾人权益,也将“追梦同行、爱在泉城”的济南残联精神与中国人寿始终坚持的“以人为本,奉献社会”的发展理念相结合,政府和企业的美誉度同步提升。
  
  实惠“看得见摸得着”
  2016年10月17日,济南市长清区孝里镇肢体四级残疾人齐某于家中不慎摔伤,在长清区中医院住院治疗半个多月,共花费1.9万元治疗费。齐某家庭贫困,住院费用给他带来沉重压力,愁苦之际,他想起了前不久济南市残联为残疾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出乎他意料,中国人寿济南分公司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上门收取资料,立案理赔,3天后,符合规定的意外医疗费用及住院津贴共1.1万元打入齐某账户。齐某连连称赞政府为残疾人办了一件大好事、大实事。
  笔者了解到,该项目实施半年来,已理赔457人次,理赔金额达181.07万元。其中意外身故及伤残理赔19人次,合计赔付金额113.8万元;意外医疗费用182人次,理赔金额41.67万元;重大疾病及疾病身故256人次,理赔金额25.6万元。该项目将济南市所有持证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即:凡济南市户籍的持证残疾人不论是否就业年龄阶段、不论残疾类型和级别、不论所处场所、不论家庭是否贫困、不论是否伴有其它任何轻重度疾病,均被列入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并享受同等理赔待遇。
  按照保险行业的惯例,精神残疾人属于不予受理的范围,此次将其一并纳入,真正实现了保障人群无盲区。2016年9月20日,济南市历城区柳埠镇窝铺村二级精神残疾人赵某,采摘核桃时意外摔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去世,在医院共计花费2万余元。承保公司立即开展理赔服务工作,第二天就将意外伤害保险金8万元以及意外医疗保险金1.27万元共计9.27万元送至被保险人家中。赵某父母非常感动,连声称赞党和政府的政策好,真正为老百姓谋福利。这也是中国人寿济南分公司成立以来的第一例精神类残疾人保险理赔案件。
  济南市财政资金支付投保费用标准为30元/人/年,在招标设计中,设定了赔付返还的总金额不得低于总投保额的70%。为了让残疾人群众多受益,投标企业主动将保险条目由招标设计的4项增加至7项,承诺最低支付比例提高到80%,意外死亡赔付金额由2万元提高至8万元,增加了意外医疗费用补贴最高给付1.6万元。保险责任包含意外身故及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以及定期寿险等,个人风险保额21.87万元,合计风险保额近270亿元。
  重大疾病也作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进行保障,也是济南残联和承保公司在险种设计上的一次突破,可有效防止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济南市章丘区明水街道办事处明二村视力一级残疾人孟某于2016年11月18日在章丘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肝癌并肝内转移。承保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安排理赔人员上门慰问并收取理赔资料,经审核,符合重大疾病理赔条件,次日将重疾保险金1000元打入其账户,缓解了其经济压力。
  据介绍,在招标设计中将服务网络广泛与否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要求承保公司在县区一级要有专门服务团队,在镇办一级,特别是在农村乡镇要有经办联络员,就是要保证中标企业在服务过程中能够做到服务更细致、响应更迅速。中国人寿济南分公司的服务团队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充分证明了这一招标设计的重要性。2016年12月3日,济南市济阳县仁风镇楞子陈村肢体三级残疾人陈某因在家中煤气中毒入住济阳县人民医院,于当日抢救无效身故,住院共花费2000余元。该被保险人家庭住址十分偏远,但承保公司多次安排专人到其家中协助其家属到当地医院收集和补充理赔资料,累计行程近300公里。立案后次日,意外伤害理赔金8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及意外住院津贴1600余元,即全额打入其受益人账户。
  
  开启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
  济南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采取的是政府招标、市场运作、在约定责任的前提下可以自愿增加责任附加内涵的方式,这一方式在济南市政府采购的历史上是首创。经过半年的探索和实践,各方深深体会到,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利国利民,多方共赢,最终实现项目利益最大化,政府赢得了社会与百姓的口碑、企业积累了无形资产、残疾人得到了实惠。
  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政府合理承担一定的保障责任,同时通过保险公司商业运作和招标竞服务的过程,提高了规模经济带来的效应,使政府有限资金起到放大效应,并切切实实、明明白白地传导到残疾人身上。一是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更加符合公共财政支出方向,公共财政不宜直接为某一遭遇伤害的残疾人支付较大额度的资金,而为每一位持证残疾人购买商业保险在保障残疾人群体风险的同时,提高了公共财政的公平性;二是尽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需要一定的财政资金,但同时也能节约康复救助、灾害救助等二次救助支出;三是在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救助等政策持续加强的基础上,为残疾人额外增加了一项普惠的福利,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的保障水平。
  商业保险运作提高了对残疾人风险补偿的可及性,政府集中采购的资金规模效应和对企业产生的正面宣传效应,足以吸引最专业的服务团队,延伸政府的服务能力。尽管在未建立意外伤害保险时,残疾人也可通过向政府及残联申请等方式,获得一定的救助,但申请、审批都要走相对繁琐的程序,有的还不一定符合救助条件,难以灵活有效地实施救助。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项目则是由专业的精算团队,最大限度地利用财政资金,针对残疾人群体特点专门设定灵活多样的赔付方案;在服务过程中则是由数量众多的专业人员一一上门宣传、签订保险协议、解释保险条款,实现了覆盖全、服务精;在鉴定和赔付的实践中体现出了运作效率高、周期短、收效快、受益面广的优点,证明了专业团队的优势。
  残疾人较普通人更容易受到意外伤害,这使得残疾人不敢走出家门,也使用人单位在招录残疾人过程中顾虑重重。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仅是出于对残疾人经济困难的考虑,同时也能鼓励残疾人大胆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也消减了用人单位的安置顾虑,受益范围不止于残疾人群体,也得到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验证了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的成功。济南市残联正在积极探索将这一行之有效的模式推广到康复、培训、就业、托养等服务项目的采购中去,用更科学的采购模式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为全面推动残疾人脱贫奔小康,实施兜底保障,建起安全保障网,济南市残联会同济南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意见》,确定自2016年7月1日起,为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惠及12.7万残疾人。该项目是济南市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商业保险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的成功探索。
  新闻发布会
  政保专员项目宣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