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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就业“地域优先于待遇”新现实

2017-03-30 作者: 张春晓 来源: 大众日报
  □张春晓

  眼下正是大学生求职旺季,各大招聘会相继拉开大幕。今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将首次突破60万人大关,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在工作地点选择上,山东的高校毕业生表现出明显的省内就业意愿,济南、青岛、潍坊等地格外受毕业生青睐。数据也显示,2016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内就业比例为74.96%,主要集中在青岛、济南、潍坊、烟台、临沂等城市。(3月26日本报)
  山东学子“恋家”情结由来已久,将近3/4的省内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这种选择在意料之中。大学生就业集中在省内东部城市和省会城市,也不出人意料。笔者查阅《2016年山东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现:在山东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省内就业地域流向上,比例最高的是青岛18.35%,其次是济南15.36%,潍坊是6.74%;其他:枣庄0.99%、威海1.66%、聊城1.68%,莱芜0.51%。其中,大学生流向青岛一个市的数量,超过了流向菏泽、东营等10个市的数量总和。
  笔者接触到很多毕业生,他们明确表示:找工作时,首先看工作地点,其次才是待遇。尤其当前高校毕业生的主力军——90后,生长在一个物质相对此前丰富时代,对工作选择会进行工作氛围、生活舒适度等综合考量,并不完全执着于工资高低。大学生就业,正出现一种“地域优先于待遇”的新现实。
  针对这种新现实,省内要有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一方面,人才向青岛、济南等经济发达城市集聚,符合人才流动常态,适应了城市化进程加速的内在要求,而人才的支撑,又为这些城市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智慧和力量。为此,必须继续做大做强青岛和济南两大核心城市,加快烟台、潍坊等省内重要城市的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转型升级,发挥好它们的辐射带动作用,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这有利于形成人才结构、产业结构和城市功能的有效互动。
  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我省西部地区和大量的乡镇基层也有迫切的人才需求,而且面临着人才“招不来、留不住”的困境。对此,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省里和地方都要拿出具有普惠性和含金量的政策来。年初,中办和国办印发意见,要求为大学生基层就业、创业提供更好的条件,如省级以上机关录用公务员,将普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到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工资可高定三档,对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将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的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还可提供专项安家费、就业学费补偿等。期待省里的实施意见尽快出台。而地方也应该积极作为,并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更灵活的制度措施。我省高青县为了吸引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出台了“双工资”政策,为到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发放每月500元政府补贴(补贴期限3年),让大学生和企业双双受益。下一步还准备将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000元和2000元。这种做法不失为吸引人才的有益探索,值得其他地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