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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 画

2016-10-13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作 者/ 唐春成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台州市椒江区环卫处原主任李卫民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万元,构成受贿罪;并与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7万元。
  从2013年起,李卫民在环卫车辆采购、垃圾填埋场除臭业务承包、环卫基地工程承包中多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有意思的是,每次收受好处,李卫民都拒绝收受现金,只收礼品礼卡。他事后透露,不收现金在他看来就不是受贿,而收礼品礼卡则可以解释为“礼尚往来”。
  从李卫民的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小权力也可能滋生大腐败。任何公权力如果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都会产生腐败的空间,需要长鸣警钟、严查死角。
(10月9日《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