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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0月1日起实施五证合一

2016-08-14 作者: 赵小菊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赵小菊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施“五证合一”。
  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另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原要求企业使用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办理相关业务的,一律改为使用营业执照办理。
  据统计,自去年10月1日以来,全省共核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9.1万份,其中新登记企业39.94万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9.15万份。“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省工商局副局长田治颖说。
  因无论是“三证合一”还是“五证合一”,适用范围都不包括广大个体工商户,从今年12月1日起,按照工商总局部署,我省将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实现个体工商户的“两证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