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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亲” 关系要“清”

2016-03-16 作者: 尹卫国 来源: 大众日报
  □尹卫国

  “亲”“清”政商关系该如何理解?笔者浅见,概括讲就是两句话,即工作要“亲”、关系要“清”。
  工作要“亲”,对政府和官员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政府的职责及服务职能。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当然包括为民营企业服务。数据显示,非公经济已经占据中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非公企业更成为我国接纳劳动者就业的第一“功臣”。在经济增长明显放缓,民营企业经营普遍比较困难的当下,政府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谋划者及组织者,必须主动积极地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大力扶持民营经济,此乃不可懈怠的责任。其次是干部必须积极作为、敢当责任。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当民营企业家遇到困难时,需要主动贴上去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服务与“勾肩搭背”无丝毫瓜葛,“矫枉过正”或“过犹不及”的观念都属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或错误,需要纠正。
  工作要“亲”,对民营企业家而言,就是要把政府当亲人,相信政府,敢于和善于说真话、吐真情、道实情、谏真言,“亲”是对政府真正的关心与爱护。
  而关系要“清”,对政府及官员来说,是坚守党的纪律及党员干部政治本色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廉政的底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清”的基本要求就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做到与民企及老板的关系纯洁、清白,清清爽爽,不沾丝毫“铜臭”。
  关系要“清”,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要做到守法经营走正道,不搞行贿送礼的歪门邪道;做到与政府及官员的交往正派、光明、透明。“清”体现着光明磊落的人格自尊,也是对官员的真爱护,更能赢得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