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新标准本月起开始执行

2015-09-10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 者 田可新
   通讯员 杨元伦 夏天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经批准,济南市自今年7月1日起,将该市失业职工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统一调整为950元。而自9月份开始,该市社保局按新标准为省城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已领取7、8月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会在本月按新标准由失业保险保险经办机构一并补发差额,9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据了解,这是自2007年以来,济南市连续第九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并且实现了辖区内的失业人员执行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前,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90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