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给予奖励

2015-09-10 作者: 王原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 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14〕71号文件改革和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根据意见,山东将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对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地区给予财政奖励。
  《意见》要求,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结合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将转移支付分配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测算办法,将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需求全部改按常住人口测算,增加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且财力薄弱县的转移支付。改进教育转移支付分配办法,省级根据在校学生数测算分配对市县的教育转移支付,对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较多的地区给予财政奖励。完善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测算办法,按照常住人口因素测算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移支付,支持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输入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测算分配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时,也要逐步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