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县(市、区)入选省教育工作示范县

2015-09-10 作者: 王原 报道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 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为推动全省县域教育科学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及有关规定,省教育厅对省政府批转的济南等7个市政府提报的“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申请,认真组织了督导评估,认定济南市槐荫区、枣庄市市中区、烟台市莱山区、招远市、潍坊市奎文区、青州市、济宁市任城区、新泰市、博兴县等9个县(市、区)基本符合“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条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布以上9个县(市、区)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