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聘任第二届社会监督员

2015-04-2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王 爽 报道
  本报济南讯 4月24日,山东保监局聘任第二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本次聘任的20位社会监督员涵盖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公安部门、财政审计部门、保险消费者代表、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等层面,具有广泛代表性。
  据了解,社会监督员将通过向保险监管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等方式,对保险合同条款是否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保险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保险公司是否按照规定披露与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相关的信息;保险机构履行服务承诺情况及保险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态度、工作作风情况;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保险纠纷调处是否规范、公正等进行监督。
  据悉,自2012年建立保险社会监督员队伍以来,山东保监局以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了做“消费者权益维护者”的监管定位,以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为天职,搭建了监管机构与社会各界、与广大消费者沟通交流的平台,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也将促使保险业提升服务水平,让消费者明白投保、放心消费、得到满意的保险服务,切实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