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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火轮”:与人车争道何时休

2015-03-19 作者: 来源: 大众日报
  独轮电动车,因为便捷优势,成为个人出行的新选择,但管理问题也应运而生。        (图片来源于网络——编者注)
  当今城市交通拥挤,个人交通工具趋向小型、便捷化。电动独轮车顺时应运而生,就好像哪吒的风火轮,新潮、时尚,一时风风火火。电动独轮车方便个人出行,但是交通法规还没有对其交通定位。电动独轮车既不属于机动车范畴,也不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成了介于机动机具与非机动机具的交通工具。
  机动车道里,机动车只能恭让电动独轮车这个“机动小弟弟”。近日在高密市城区交通要道路口,笔者就看到两辆机动车为躲避一青年骑行的电动独轮车而造成两车追尾,导致路口堵塞。若电动独轮车进入人行道,则因为速度快,行人怕被撞着,纷纷规避独轮车,让独轮车成了“唯我独尊”的“小机动大哥”。交警部门负责管骑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对电动独轮车的随意性,即使违章也鞭长莫及,出现了执法空白。
  电动独轮车好像头“骡子”,由于两不管,给交通管理带来新课题。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两轮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列入机动车范畴。电动独轮车体积小,重量轻,一般时速在15公里左右,使用期5年,是低值易耗品,明显不能列入机动车。2010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明确将普通电动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的范畴。
  而电动独轮车好像也不能称为非机动车。所以,现在还难于给电动独轮车定位。因此,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和行驶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方便个人出行。相关部门应未雨绸缪,综合治理电动独轮车。
  首先,要对电动独轮车进行交通法律定位,明确权利义务,有法可依,保证安全生产和上路行驶。其次,要对电动独轮车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进行明确规范,确保生产的电动独轮车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有法必依,对电动独轮车的升级版要严把审核关,对超标准的改装、时速调整要进行严格控制。再次,对上路电动独轮车要按照道路交通规则加强管理,防止执法空白,以保证道路畅通和安全行驶。最后,要畅通举报和监督渠道,对电动独轮车进行公开监管,确保电动独轮车的生产、购买、使用有序、合规、合法。
           □高密市读者 单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