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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建立市价网格化巡查机制

2015-01-15 作者: 记者 马桂路 通讯员 薛征 来源: 大众日报
  □记者 马桂路 通讯员 薛征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获悉,为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济南市物价局结合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实际,建立了市场价格网格化巡查工作机制。
  监管网格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将济南市(包括高新区)划分为11个大监管网格。市物价局为一级监管网格,负责对11个网格进行指导和督查,重点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实施市场价格巡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检查科为一级监管网格的责任主体,对市内6区实行包干实施市场价格巡查;各县(市)、区物价部门为二级监管网格,负责对网格区域内经营者的价格活动实施市场价格巡查。各街道办事处、镇(乡)负责价格管理机构为三级监管网格,负责对网格区域内经营者的价格活动实施市场价格巡查,对发现的价格违法问题及时向本辖区物价部门汇报。
  价格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停车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医院、幼儿园、长途客运站、加油站、商品房售楼处、物业服务企业、驾校等企业进行巡回检查。巡查工作中主要宣传价格政策,指导经营者规范其价格行为,帮助经营者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提醒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强化经营者诚信守法和价格自律意识;受理价格咨询和举报,化解价格矛盾;依法查处通过举报或者市场巡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